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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志愿者要在“创文”工作中见行动出成效

时间:2022-09-23 10:04:36 来源: 编辑:

当前,我市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9月22日,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发出倡议,号召中心城区广大志愿者以实际行动推动文明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和群众幸福指数。

倡议提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人、受益人,市直机关和中心城区志愿者要做好宣传者。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深耕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依托“双报到”“双联三单”“五星支部创建”等,积极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走街串巷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时代新风,以实际行动引领带动广大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要做志愿精神的弘扬者。广大志愿者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协助所在单位、社区(小区)做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秩序、基础设施等工作,重点参与对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小区楼道等区域清理整治,加强对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

要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广大志愿者要带头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投身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实践活动,踊跃参与扶弱济困、敬老助残、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积小善为大美,拒陋习于至善,弘扬文明新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

要做志愿服务的引领者。广大志愿者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带动身边亲属、朋友积极参与进来,推动形成共建共创共享文明城市的生动局面。积极向家人、邻居、亲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知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了解文明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内容标准和实际意义,推动广大群众强化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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