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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9-26 10:44:24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编辑:

1.鹿邑县张店乡派出所原所长韩国彦、派出所自治警李茂义、于华亮为刘海富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1998年12月至2015年期间,以刘海富为首的涉黑团伙在鹿邑县张店乡周边境内多次从事违法活动,造成村民百姓轻伤5起,轻微伤3起。张店乡派出所原所长韩国彦、自治警李茂义、自治警于华亮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包庇、纵容刘海富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8月31日,经鹿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国彦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李茂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于华亮开除党籍处分。

2.鹿邑县森林公安局原政委晋继亮、赵村乡林管站站长邱然全、鹿邑县人大财工委主任丁德勇、林业局正科级干部胡心太等人收受贿赂,以轩林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轩林纠集轩占领、王同山等人组成护林队,通过贿赂晋继亮、邱然全、丁德勇、胡心太等人将鹿邑县森林公安局警务室标牌悬挂在轩林家中,并多次进行非法扣车、抓人、罚款等行为。2018年8月31日,经鹿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晋继亮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邱然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职处分,给予丁德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胡心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华县箕子台办事处阳光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高艳芳、箕子台办事处英才居委会原居委会委员陈大香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016年至2018年1月期间,河南金三元置业有限公司在西华县建设普罗旺斯商住楼项目期间,高艳芳、陈大香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以围堵工地、毁坏工地潜水泵等方式强行介入工地施工和工地物料供应,共收取协调费29.2万元、物料款140余万。2018年8月8日,经西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艳芳、陈大香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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