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债务”换来“真处分”
时间:2018-12-20 10:26:59
来源:周口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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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水县纪委监察委第四审查室在办理大武乡固现村原党支部书记孙二民一案时,孙二民主动投案并积极配合组织审查,主动上交违纪所得款3万多元。
2008年5月,刚刚上任党支部书记不久的孙二民在得知国家要化解“普九债务”后,明知本村不存在“普九债务”的情况下,在许诺给时任村委主任孙某、村文书张某好处后,共同预谋将本来应由固现行政村归还的其他债务共计44400元,按照“普九债务”的名义申报,并虚加30000元,共计申报债务74400元。相关“普九”债务的手续由张某负责填写,由孙某、张某签字确认上报。该“普九化债”资金分别于2010年4月22日、2010年6月14日拨付,在资金到位后,孙二民将应还债务分别归还以后,将多申报的30000元贪污自用。
2018年11月5日,经商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二民开除党籍处分。
心无所畏,行无所止,必无好果,这是党员干部必须记住的箴言。孙某的投案折射出商水县以案促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警示教育对违纪违法者形成强大震慑,“不敢腐”的效应已初步显现;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促使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唤醒其对组织的信任,对党纪国法的信任。
对误入歧途的人员而言,迷途知返才能重归正道。只要主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就还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