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落实巡察整改“不打折”
去年以来,沈丘县纪委监委坚持善始善终,用心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细化措施,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有着落、有回音、有成效。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认真分析研判,分类归纳,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初步处置建议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审定。根据县委处置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在反馈会上一针见血指问题,直截了当提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明确责任,划定期限,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在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送县委巡察办。
巡察公开“阳光化”。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扩大宣传面,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关注度,让巡察整改工作公开透明阳光作业。
落实整改不打折。县委巡察办明确相关负责人,不定期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督办,一旦发现敷衍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树为反面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按时按质整改落实。
着力提升群众信任度。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召集各巡察组分析工作难点,分享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使每轮巡察都成为锤炼巡察干部的练兵场和试金石;认真总结提炼和宣传巡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让群众对巡察效果看得见、摸的着,不断提升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度。
责任追究“不含糊”。对在巡察整改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一经发现,将通过约谈提醒、严肃追责等形式倒逼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的将启动“回头看”,切实通过严格追责,维护巡察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去年,该县组织11家巡察单位,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33件,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3条,从而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