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有行为标尺
时间:2021-05-21 1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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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淮阳区纪委监委聚焦“八小时以外”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干部的业余生活,梳理出社交圈、生活圈等21条负面清单,印发了《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行为标尺。
该制度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净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子,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向我看齐”的意识,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为纪检监察干部上一道实打实的“枷锁”。
负面清单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业余生活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不仅包含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纪问题,也包涵餐饮浪费、家庭暴力、粗暴处理邻里关系等有伤社会风化的问题。负面清单紧盯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力和权力赋予的自身价值在“八小时之外”的延伸活动,以生活作风促工作作风,形成全覆盖无缝监督。
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采取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我们的监督制约就应跟进到哪里,要让我们的干部敬畏手中的权力,生活中不能有特权思想,要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淮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