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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芳的岳父马秀芝

时间:2021-04-16 10:37:38 来源:周口日报 编辑:詹亚琪

马秀芝,字瑞宁,项城石桥口人(后移居高寺凡楼、自马秀芝迁居凡楼后又更名马庄,即今高寺镇张庙村东马庄),是张锦芳的岳丈。张锦芳之妻马氏,因受到其父的良好教育,知书识礼,惜无出早卒。马秀芝之父马万峰,仗义疏财,尊师重道,深孚众望。母邓氏,贤淑知礼,生二子,秀芝、蕙芝。秀芝居其长,性孝友,与弟蕙芝,相处和睦,亲密无间。

他幼读书非常聪明,学而不厌,孜孜不倦,弱冠郡试第一,为县学秀才,又补廪生。列同治癸酉(1873年)萃科拔贡(清制,每十二年由各省学政考选品学兼优的生员,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过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是年应乡荐。能见义勇为,他的授业恩师陶潜庵,在咸丰、同治年间遭遇匪徒,而后脱险,被诬从贼系于官。父命找百人担保不能得。时张公文达字子青即张之万,直隶南皮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殿试第一(状元),光绪二年(1876年)任河南巡抚,驻节汝南。秀芝只身往诉,竟得大白。其家住泥河旁,上下游因水打官司,酿成重案。秀芝邀同沈丘、阜阳两邑绅士上诉,皖、豫中丞各委大员会勘。乘间见豫省委派的朱观察,替他出谋划策,得以了结此案。上游河南巡抚命令挖河,实际是以邻为壑。他又为县令杜师出谋“挖河不如筑堤” ,知县三次向上级提出这个建议,才得到同意。发帑鸠工,两岸七十里,屹立如山,乡人爱戴,呼为“马公堤” 。

光绪庚辰(1880年)大挑(清制,为使举人有较宽的出路,三科以上会试未中进士的举人,挑选其中一等的以知县用,二等的以教职用,名为大挑)。马秀芝以知县分广西,因父亲年龄大了,要求临近任职,被改安徽。仍以迎养不易迟行,皖大吏咨催,仍不肯就道。直到他父亲去世,守孝期满,才又到广西任职。为上司器重,两委滕县,准釐新务,明定章程,剔除积弊,每年增收七千余金。又被调任武宣知县,而武宣地方多盗,治理困难。他到任后,即会同驻地方部队,历尽艰辛,先后剿平寮略湾、甘张、纸礼等地方的土匪。匪徒负隅顽抗,秀芝智擒匪首,遣散协从,悉平余党。后又修城池、兴学校、惩恶豪,政声远播。及离去之日,父老箪食壶浆,攀辕塞道。

后调任广西贵县知县,政绩和在武宣一样显著,得到上司的嘉奖。下面说两个故事。在贵县时,有武举秦某,财大气粗,与刘姓不和,便诬刘为盗,被判死刑。马秀芝调到贵县,刘姓家属告发了这件事。秦武举即向马秀芝贿七千金,遭到严词拒绝。他把原告被告都传至城隍庙审讯,弄清了真相,秦被依法惩处。为此,他还自撰一联云:“自昔不爱钱,倘存半点私心幽明共鉴;尔今惭作吏,特祝两年旧案神鬼效灵。”

又有某富商,假造军队开矿许可证,来贵县开采矿藏。他先向马秀芝承诺,让马入干股分红,又拿五千金为马祝寿,都遭到马秀芝拒绝,并禀报上司,及时阻止了富商私自开采的行为。在邑,善政比比,不胜枚举。由于筹办海防得力,加花翎同知衔。升迁在即,国家推行新政,执行困难,又加体弱多病,力请辞职,不准。复电恳回省就医,随之告归。及抵里,布衣蔬食,与乡人和睦相处。那年适逢霪霖为灾,道殣相望,他首出百金,倡议捐款赈灾,函请老乡邓丽邦善士集款赈之。

又乐与贤士交往,出资组织文社,延请名师,培养人才。宣统元年,因筹办新政,官绅意见多不一致,以秀芝众望所归,敦请磋商,方案刚定,辛亥革命爆发,朝政日非。秀芝叹曰:“大势去矣!”抑郁成疾,饮食渐少,不久去世。归后十余年,病死家中,享年七十二,葬于县城 (今秣陵镇)东北三里许金营村东,人称“马公墓” 。

熊金矩先生在《莲溪书院》一文中载:马秀芝继吴禾笙之后在莲溪书院任过山长(即院长)。本县解元曹学礼,扶沟进士柳堂,都在莲溪书院任过教职,可见,没有德望是当不了“山长” 的。

子五:炎蒸岁贡,直隶候补府经历。云蒸、桂蒸、润蒸,岚蒸庠生。宣统三年《项城县志》有传。项城文史资料《守望文脉》《项城历史名人》均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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