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蝶舞
扑蝶舞演出现场。
扑蝶舞,民间又称扇蝴蝶、放蝴蝶等,是河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6月确定的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朝嘉庆年间,沈丘槐店一位名曰王芯的富家子弟喜欢游山玩水。当其行至汉口东时,偶遇一尼姑庵,便进去焚香,看见尼姑们为助香客雅兴,用鹅毛做成蝴蝶系扎在竹篾上,持在手中上下左右舞动,他甚是喜欢,便留宿在尼姑庵附近,经常进去观赏模仿。在此期间,他与一尼姑产生了感情。尼姑还俗跟随王芯回到沈丘结为夫妻。小两口闲暇之余磋商舞蹈技巧,相互鼓励,在自家庭院或周边空旷之地练习扑蝶舞,引得乡里乡亲前来观看,不少年轻人跟着学习。于是,该舞蹈便在王芯的家乡流传开来。
扑蝶舞最初的舞蹈动作是一尼姑双脚踩拐子(一种比高跷低的木质踩踏用具),手持多根有弧度的竹篾,在竹篾的顶端扎上用鹅毛做成的彩蝶,边走舞步边摆动竹篾,使蝴蝶飞舞。旁边的其他尼姑和香客在她周围手持芭蕉扇扑蝶,或走秧歌步或走十字步,形成不同的队形。扑蝶舞流传到沈丘后,王芯对舞蹈动作及表现内容进行了改编。他本人男扮女装成尼姑,由四位年轻人扮成公子在他周围摇扇扑蝶,并有乐器手在旁敲着鼓点、吹着小调,为舞蹈增加了艺术元素。在舞蹈内容上,他把与爱人相遇、相知、相爱的过程融入扑蝶舞,用舞蹈讲述了一个富家子弟爱上一个尼姑,为当时的社会礼教、伦理世俗所不容,遇到家庭和社会的各种阻力,他和尼姑不畏不惧、勇敢抗争,冲破封建枷锁相亲相爱。舞蹈把女主人公喻为蝶,男主人公喻为扑蝶者。蝶或在花丛中,或静立花蕊,或翩翩起舞,或误入蜘蛛网后奋力挣脱、破网展翅飞翔。扑蝶者在绿叶红花中追跑、扑闪、跳跃,时而小心翼翼地双手捧蝶,时而狂奔追蝶,时而抚蝶、亲蝶,继而心花怒放、兴高采烈地拥蝶。
王芯晚年因无子嗣,把舞蹈技艺传授给了徒弟李元锋。李元锋在表演时感到拐子对舞蹈动作有影响,就大胆改革,扔掉拐子,把放蝶过程改为循序渐进,即开头少放蝶,随着舞蹈的进展逐渐增放,等蝴蝶达到最大数量时,再慢慢收蝶,由此提升了舞蹈的技巧和美感。李元锋的徒弟呼金明,用心领会师傅教授的每个舞蹈动作,并在舞步上进行创新,添加了难度较大的“蹲步放蝶”“单跪放蝶”等,改进了道具服装,增加了扑蝶的人数,扩大了演出阵容。1956年,呼金明将技艺传授给了徒弟李家琳。1985年,李家琳传授技艺给张廷营。在一代代的传承中,扑蝶舞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项:1952年,获河南省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汇演一等奖;1953年,获全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汇演二等奖;1984,获河南省第五届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汇演一等奖;1989年,被河南省选派入京参加第二届中国艺术节群众艺术演出,荣获金奖。
据传承人介绍,扑蝶舞的特点是蝴蝶收放自如,乐器配合协调。放蝶人手持60根至70根系扎有用鹅毛做成的彩色蝴蝶的竹篾,放蝶时甩出去,使彩蝶漫天飞舞。收蝶时双手向左,分几次收完,绵延慢柔。舞步随蝶的放收变换,动静相宜,刚柔相济。演奏乐器有锣、镲、鼔、笙、唢呐等,锣、镲交替拍打,敲击鼓点分轻重缓急,笙、唢呐根据演出场合吹奏不同的民间小调。
在我国的民间舞蹈中,扑蝶舞独树一帜,它是古代寺院艺术在民间流传后融入社会的典范;它反对封建礼教、冲破宗教禁锢、歌颂爱情的内容,为大众喜闻乐见;它的舞蹈动作独特、舞蹈技巧娴熟、舞蹈语言丰富,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它活态传承、创新提高、经久不衰,对研究鄂、豫民间舞蹈的起源、传承、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将进一步丰富、完善中国民间舞蹈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