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4月28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举行,正式会期三天。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并设分会场的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市行政中心1号楼,市属“三区”代表团、军分区代表团在主会场参加各次大会。每个县(市、区)分别设一个分会场,代表分别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在市委党校报告大厅设一分会场,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的列席人员在分会场收听收看第一、第二两次全体代表会。
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审议周口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周口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周口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
四、审议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决定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