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中心城区“创卫”成果
为巩固中心城区“创卫”成果,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确保“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市近日印发《关于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评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创卫”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工作,切实提高对“创卫”考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以考评促提升,不断完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此次考评,按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主要领导负责制、日常督导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委“创卫”工作6个督导问责组、市“创卫”办8个综合督导组、市“创卫”办8个专业技术督导组和专家考评组,对川汇区、周口经济开发区、港区、示范区、淮阳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123家市直网格化管理分包单位进行考评,考评依据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量化评分表》,考评方式由日常督导、集中考评、计分方法等组成。
据了解,此次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按照综合评分排序结果,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的考评奖励;对排名前三名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奖励;对每个办事处辖区内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市级网格化分包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