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12月23日,由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豆某某等2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各界群众以及被告人家属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沈丘县检察院指控:2009年起,被告人豆某某笼络大量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沈丘县肆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09年至2011年,被告人豆某某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以攫取现金、称霸一方为目的,为非作歹,扰乱基层组织,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县城及周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由于本案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沈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振勇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筹备会,成立案件领导组、审判团队组、安全保卫押解组、技术及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应急组,各组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合议庭专门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征求控辩双方意见,为庭审高效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