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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时间:2019-12-23 17:31:06 来源:周口日报 编辑:詹亚琪

今年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为全面深化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结合驻在单位系统大、人员多、战线长的实际情况,在作出处分决定后,第一时间在案发单位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采取“三公开、两到会、一通报”的形式,认真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将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一面镜”。

“三公开”,以身说纪,强化警示教育感染力。由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公开宣布处分决定;违纪人员公开作检查,检查材料必须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关,做到认识错误不到位不进行、问题原因剖析不深刻不进行、整改措施不具体不进行,确保检查能触动人心、感染别人,真正警示身边的人;案发单位主要领导公开作表态发言,发言要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过程和危害,反思本单位党组织履行队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根源,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两到会”,明确导向,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召开警示大会时,分管案发单位的局党委成员要到会讲话,体现警示教育大会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表明县公安局党委对违纪问题不护短、不迁就,以及从严治党治警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派员到会对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点评,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一通报”,不遮不掩,扩大辐射范围。无论大小轻重,一律把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在全县公安网上进行通报,要求各部门及时将通报内容传达到每位民警、辅警,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确保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真正将以案促改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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