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纪委监委致全市党员干部告知书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必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在党和人民最需要、最关键的时候和地方履职尽责,特告知如下:
1.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2.必须坚守岗位职责,闻令而动,听令而行。
3.必须服从指挥调度,无条件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无条件承担组织分配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必须树牢先锋意识,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行动坚决。
5.必须增强表率意识,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请吃、不吃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6.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安排不重视、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7.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8.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严肃追责问责。
9.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
10.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严肃追责问责。
周口市纪委监委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