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梳理纪检监察干部“家底”
“以前只有处级干部才填这个表,如今连我们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填报,对组织忠诚,对自己负责,马虎不得。”近日,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栾防坤拿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后逐条核实,先用铅笔初填,核对无误后才正式填写。
全面梳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底”,是市纪检监察系统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3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完成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
今年,《周口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对报告事项范围作了要求和规范,填报事项涵盖本人婚姻状况、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收入、房产、投资等14个方面,并对填报要求和信息审核要求等进一步明确,以达到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的目的。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李立新说,为维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将对全市填报情况按5%的比例随机抽查,抽查核实结果与填报情况不符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