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全市意识形态督查工作全程监督
10月25日至29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全市正在开展的意识形态督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前预警,明确监督目的和方法,提出要求,确保了意识形态督查工作的风清气正。
提前预警。为做好监督工作,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下发了《关于对2021年度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的通知》,提醒督查组全体人员自觉准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清正廉洁。明确监督目的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智能,确保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做细做实。采取全程跟踪、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回访等方式方法,对5个督查组督查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要求。要求被督查单位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悬挂欢迎标语、口号,不准摆放香烟水果,不准向督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宴请督查人员,不准暗示督查人员对某某方面进行督查。同时,要求督查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借督查之机向被督查单位吃拿卡要,不准接收被督查单位的馈赠,不准吃请,严格按照督查标准进行督查。全程跟踪。监督过程中,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工作纪律要求,做到督查组工作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做到了监督无死角、全方位,有力促进了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风清气正、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