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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为纪检监察权力戴上“金箍”

时间:2021-11-30 08:13:38 来源:周口日报 编辑:詹亚琪

“坚持做到‘两个维护’,严禁脱离党的领导,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禁会上不说、会后乱说,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常委会作出的重大决定……”近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周口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周口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十个坚持、十个严禁”纪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划定“红线”、筑牢“底线”。

据了解,《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在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突显政治机关本色,针对监督执纪中的风险点列出负面清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好“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受到硬约束。

出台《规定》,旨在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行为规范,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为纪检监察权力戴上“金箍”,多加一层“安全阀”,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着力抓好落实,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零容忍”,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自我监督约束上作表率。”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不仅对工作纪律提出要求,同时对生活作风和家风建设明确规定,推进监督向“八小时外”延伸,用制度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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