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纪委监委常态化推进办公用房治理
“办公用房超标,超出的是面积,但逾越的是底线。”近日,太康县卫健委负责人接受了太康县纪委监委约谈。
太康县纪委监委督导组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逊母口、板桥和常营卫生院均存在院长和会计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遂责令县卫健委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督导组对上述单位进行回头看时,发现逊母口、板桥卫生院已按照督导组的要求整改到位,但常营卫生院未进行整改。经查,县卫健委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未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县纪委监委再次向县卫健委下发监察建议,县卫健委仍未能立行立改,并以“乡镇卫生院办公用房实行寝办合一,乡镇卫生院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卫健委党组已有研究意见”为由,向县纪委监委递交《太康县卫健委关于乡镇卫生院院长、会计办公用房的请示报告》。县卫健委理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执行纪律和规矩上作表率,但在实际工作中两次整改都不到位,暴露了对纪律规矩不在乎、不敬畏。经太康县纪委监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县卫健委党组进行集体约谈。
“办公用房的规范,事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就是超出1厘米也是违反规定。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督促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确保纠正‘四风’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现反弹。”太康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