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学以致用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落细落实
近日,市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市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材料,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法律条文,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主要内容,并与党规党纪融会贯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同时,市纪委监委采取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短视频、PPT文稿,通过微信公众号“清风周口”、周口市纪委监委内外网站等媒体平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知晓度,引领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市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发挥“室组地”联动功能,压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市、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督导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抓紧抓实主体责任,督促查找不足、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