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连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连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连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工作失职失察;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魏连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将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当做牟取私利的工具,扭曲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连章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