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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被“双开”

时间:2020-06-19 17:07:5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詹亚琪

据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淄博市纪委监委对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星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货物运输、货款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韩星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韩星三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韩星三简历

韩星三,男,汉族,1963年4月生,山东诸城人,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潍坊纯碱厂生产准备处科员、调度室值班长、企管处节能科科长、副处长,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处处长、证券管理处处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5年3月至2009年9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12月,南开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9年9月至2014年9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6年3月,任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当选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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