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邓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邓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他人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邓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毫无从政之德,不守纪法底线,把手中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邓军简历
邓军,男,汉族,1964年4月生,安徽繁昌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2月任稻香楼宾馆经理助理;
2001年4月任稻香楼宾馆副经理;
2006年1月任稻香楼宾馆党委书记、经理;
2011年11月任稻香楼宾馆党委书记、经理,安徽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三处处长;
2012年7月任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安徽省委接待办副主任,稻香楼宾馆党委书记、经理;
2018年12月任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稻香楼宾馆党委书记、经理。
2021年1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