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郑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楼阳生出席并讲话,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昌生主持会议,副主任马懿、李亚、穆为民、徐济超、乔新江、李公乐和秘书长吉炳伟出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增补组成人员名单,审查批准了《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会议集中学习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讲座视频。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有关拟任命人员作了任职前发言、接受了任命书,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表决通过的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楼阳生在讲话中指出,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方立法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立法工作,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贯彻到法治河南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定贯彻党的政策主张和决策部署,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使党的政策、中央精神、国家法律在河南落地生根,解决好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要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紧盯现代化河南建设实际需要,找准地方立法的着力点和切入口,制定出更多适用管用的法规。加强经济发展领域立法,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方面的立法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民生保障领域立法,细化落实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做好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立法工作。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既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上位法规定,又积极探索创制性立法,特别是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作为。加强文化道德领域立法,做好见义勇为、尊崇英烈、孝老爱亲等方面立法工作,及时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规规范。
三要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人大作为立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急用先行,法规立项环节把好关,法规起草环节注重质,法规审议环节尽到责。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多在“小快灵”上下功夫,突出实践特色和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继续探索“一事一法”,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走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
四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广泛地凝聚起立法共识。自觉从民心上考量立法内容,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与广度,畅通代表参与立法渠道。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立法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积极探索立法协商,使立法工作更好体现民主民意。
五要持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加快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能力,配齐配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队伍,推动全省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为全省立法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省政府副省长戴柏华、刘玉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和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