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五次会议
1月8日至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刘国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解冰山,副主任程新华、杨永志、建志、王伟,秘书长朱艳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刘国连、解冰山分别主持会议。刘国连作总结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孟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德友,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报告,关于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与“两违”治理工作的专项报告,关于就业促进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全市侨务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宪法宣誓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对全市就业促进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通过了《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宣誓程序的决定》。会议根据市长丁福浩的提请,决定任命方强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孟连的提请,任命陶卫东、彭如祥、祁永亮为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峰、朱良孝、董修林、钱诚、闫国策为周口市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