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 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政策
1月18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全面落实“1+4”区域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禁放政策。即周口中心城区禁燃区内全面禁燃禁放,项城市、商水县、淮阳县、西华县4个县市重点管控。
为打赢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省攻坚办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要求,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决定执行2016年市政府印发的周口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规定。周口中心城区禁燃区内全面禁燃禁放。具体禁燃禁放范围是,市区开元路以北、武胜大道以西、太清路以南、龙源路以东的闭合区域内。邻近周口中心城区的项城、商水、淮阳、西华4个县市重点管控,其主要通道、临近主城区乡镇及城市建成区按周口中心城区禁燃禁放政策执行;其他县(区、管委会、农场)禁燃禁放区域,由当地政府划定、公布并执行。县(市、区、管委会、农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农场制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