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全面开展
1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出席会议。
根据周口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今年9月和12月,《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分别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传达了两部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对立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相关单位代表做表态发言。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王伟要求,地方立法在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坚持不抵触原则,维护法制统一,以宪法、法律为依据,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立足实际,解决问题,防止权力责任失衡,防范部门扩权、部门争利及其他有损国家法制的不良现象发生。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从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开展调研论证,作出立法决策,设计制度和法规条款。要坚持立法为民,坚持开门立法,扩大民主立法渠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要依法规范权力、责任和义务,注重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要加强立法调研,提高法规质量,立法工作要“接地气”,走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过程中。
王伟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制定好这两部条例,切实解决我市城市绿化和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务实创新,行动上协调配合,努力把立法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