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明:"三步走"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今年以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持续发力,通过全员学习、建章立制、审查调查实践“三步走”,积极推动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有效实现全面深度融合。
以学为先,促业务融合。累计举办监察法解读、问责条例解读、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等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近500人次。同时,通过开设“业务课堂”、推送业务知识等形式,搭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平台,让干部随时随地获取、了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业务的最新资讯,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
为适应纪法全面贯通的新要求,出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对过问、说情干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行报告和登记制度的暂行规定》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范性文件,并制定《监督执纪监察常用文书模板》,重新规范47种程序类文书和44种措施类文书,细化了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留置措施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内部纪法贯通。
在审查调查中,严格对标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综合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实现法法衔接顺畅高效。在办理留置“首案”中,高明区纪委监委移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全部被司法机关认定和采纳,没有出现退回补充审查调查的情况。今年以来,高明区共办理12宗留置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熟悉案情6宗,法院判决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