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为乡镇街道监察办精准高效履职上好"双保险"
日前,浙江省兰溪市香溪镇监察办发现辖区内某村出纳涉嫌职务侵占犯罪问题线索后,对照《兰溪市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指导意见》,在联系纪检监察室的指导和帮助下,查明了该村出纳利用经手、保管村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6万余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的犯罪事实。
这是兰溪设立乡镇(街道)监察办以来首例查实并移交监委立案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兰溪市监委在指导16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全面梳理监察对象基础上,理顺工作程序,健全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监察办精准高效履职打上“双保险”。
从规范化履职入手上好“第一道保险”,梳理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察措施审批程序,查询、调取措施审批程序,查封、扣押等相关调查措施审批程序,立案调查程序,监察处置程序,政务处分程序等7个方面履职细则,为乡镇街道监察办准确履职提供了参考和便利。
针对目前乡镇(街道)监察办对监察业务,尤其在政务类案件查办工作上存在的政策把握能力、法规运用能力不足等方面短板,兰溪市监委打足“第二道保险”,分别实施联系指导帮扶机制和案件协审制度,由联系纪检监察室对审查调查工作作出全程指导,由审理室对案件质量做好严格把控,确保案件质量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