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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9 08:56:25 来源:周口日报 编辑:韩永杰

70年砥砺奋进,社会保障事业谱写新篇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从城市到农村、从城镇职工到城乡居民的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企业养老保险金实现“十五连涨”,群众养老有了更好保障;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群众看病不再难;工伤保险为意外兜底,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保障,社会救助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扶。

如今,我市的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广大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现代化信息化的社保服务日益健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养老保险让养老无忧

“自己有钱了,再也不用向儿女伸手要钱了……”日前,领到养老金的王大妈一边数着手里的钱,一边高兴地说。

在没有领养老金之前,王大妈的生活远没有这样顺心。王大妈曾是一名企业下岗职工。退休前,为供养孩子上大学,她经常推着一辆小三轮车在街头卖东西。退休后,按照国家政策,王大妈每个月都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这让王大妈打心里高兴。

如今,王大妈的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个月几百元,涨到了现在的每个月2000多元。看着连涨的养老金,王大妈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幸福感。

像王大妈一样,每个月领到养老金的还有刘老汉。刘老汉虽然不是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可是他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政策,每个月同样能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这让他高兴得合不拢嘴:“当了一辈子农民,做梦都没想到国家会发给我养老金……”

这是我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如今,养老保险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生活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我市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来自市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的资料显示:1986年7月20日,当时的周口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金统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工作。此后,我市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来。据《周口市志》记载,1991年,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承担改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到位率达到80%以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得到保障。

1994年,全区10个县均实行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同时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在逐渐建立。据《周口市志》记载,1995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拉开序幕,截至1996年年底,地直和9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运转。

近年来,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健全完善社会化发放流程,连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同时,我市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92.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24.7万人。

如今,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已经实现“十五连涨”,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养老保险带来的好处。

医保让就医不再难

市民刘老太是我市一名退休职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前一段,她因病在中心医院住了一个多月院,花销1万多元。对于平时省吃俭用的她来说,这1万多元可是个不小的数目。可是,刘老太却不担心什么,因为她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

1个多月后,刘老太出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拿到了医保报销的钱。刘老太掐指一算,住院1个多月,不但病治好了,住院费用除了国家报销的,也没花销多少钱,这让刘老太高兴得合不拢嘴。

像刘老太这样,住院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有的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享受报销政策,医保让他们的就医之路不再难。

1997年,扶沟县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县,先行探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9年10月,原周口地区行署出台了《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次年9月,我市召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据《周口市志》记载,2001年,市内全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达30.08万人。2017年起,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目前,我市已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施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启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断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报销额度,将39种昂贵药品和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将新生儿这一特殊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提高80岁以上老人的报销比例。种种政策的出台,不断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大病负担,降低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真正用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员编织出看病就医的“安全保障网”。

如今,随着参保范围的不断扩大,医疗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医保年报销限额从医保制度建立之初的1.68万元提高到现在最高支付55万元,医保目录从1500多种扩大到目前的2500多种,报销比例也在逐年提高。“看病贵、看病难”的痼疾得到缓解,“病有所医”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共参保978.2万人,其中职工参保49.1万人,城乡居民参保929.1万人。医疗保障部门通过逐步完善各项医疗保险制度、提升各项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工伤保险为意外“兜底”

来自项城市的范女士从2011年发生工伤事故至今,已经连续多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每年,她都会领到一定数额的康复治疗费、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伤保险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风险,解决了工伤职工的困难,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周口市志》记载,2004年,市政府下发了《周口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标志着全市工伤保险正式启动。同年10月1日,全市工伤保险全面启动,并确定了工伤保险定点医院。之后,以高风险行业参保为突破口,加强农民工参保工作。

之后,我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工伤保险带来的好处。

2010年,我市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达25.48万人,工伤保险实行了市级统筹。为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我市出台了《周口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意见》,工伤保险中心负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依据文件精神,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从2010年12月30日起,全市实施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即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六统一”: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行业差别费率;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此举有效提升了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坚持“民生为本,服务优先”的工作主线,围绕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全力做好扩面参保工作,强化基金征缴,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力推进我市各项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19年6月份,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7.2585万人。其中,市直参保人数9.1468万人。

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保障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发挥着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发展的特殊作用。

1986年至1993年是我市失业保险制度形成和初步运行时期。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国营企业职工实行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我市失业保险制度随之建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营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199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随着该规定在周口的实施,标志着周口失业保险制度进入了正常运行时期。在这个时期,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较窄,参保对象是国营企业及其职工。

1996年至1998年是周口失业保险制度变化较大的时期。这一时期,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第一次提出了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规定。

1999年以来是周口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的时期。期间,失业保险制度适用范围由国有企业扩大到了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确立了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单位、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的原则。

2011年,我市实行了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增强了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2015年起实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2017年对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给予补贴。通过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我市扩大了失业保险支出范围,大幅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企业岗位,提升了职工技能。

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37.1万人,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遮风挡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在我们的身边,依然有一些困难群体让人时刻牵挂。社会救助,便成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有效途径。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据《周口地区志》记载,在城镇救济方面,周口于1951年先后帮助1800名失业人员就业,帮助500人自谋职业,组织6300名街道贫困人员生产自救,对3800多名孤老残幼人员给予救济。1980年,对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人员给于定期救济。在农村救济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对农村困难户给予临时救济。1956年,实行“五保”供养。1979年后,对五保户分别采取集体供养、分散生活,敬老院集中赡养。

1998年,周口各县普遍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我市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同一年,我市特困供养(原“五保”供养)工作也开始实施。

之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推进,越来越多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救助带来的好处。截至2019年6月份,我市共有城市低保26425户,2019年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7746.9万元;农村低保202902户,2019年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30645.28万元;城市特困人员306人,累计发放资金128.9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55660人,累计发放资金13585.09万元。

如今,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推进,真正起到了为群众“遮风挡雨”的作用。

社会保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关系着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今,在周口这座美丽的城市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为越来越多的群众提供了保障,社会保障织就了一张百姓生活的幸福网,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在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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