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
近日,河南省政府宣布我市淮阳县、商水县、太康县、郸城县、西华县、扶沟县脱贫摘帽。从此,周口市1112个贫困村退出贫困,79.43万贫困人口脱贫。然而,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及贫困户脱贫后,国家扶贫政策如何执行?
据悉,5月8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正式批准我市淮阳县等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序列。对退出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驻村工作组不撤,巩固脱贫成果。贫困县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执行“脱贫不脱政策”,仍然按照原有扶贫政策执行,对扶贫单位、脱贫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等仍按照原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据了解,今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6个县贫困退出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省专项评估检查结果表明,我市淮阳等6个县综合贫困发生率全部在1.39%以下,均符合贫困县退出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的标准;群众认可度均在95.38%以上,符合贫困县退出不低于90%的标准;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符合贫困县退出低于2%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率均在91.67%以上,高于贫困县退出90%以上的标准。此外,6个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