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86万余贫困人口享兜底保障
脱贫攻坚战越到最后,兜底保障对困难群体的作用越明显。12月2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我省不断织牢织密民生保障“兜底网”,截至11月底,低保、特困兜底保障86.4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的近九成,农村低保标准线稳定高于扶贫标准线,自身无法脱贫的特殊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我省再次提高低保标准,稳定托起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农村低保标准由2018年的人均3450元提高到3860元,增幅11.9%,高于测算的省定脱贫线,惠及269万农村低保对象。为应对物价上涨因素对保障对象生活的影响,我省建立了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从2018年的人均4485元提高到今年的5018元,49万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不发愁。
实现精确施保,前提是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今年,省民政厅配合省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着力纠正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全面复核排查2018年以来低保退出人员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共249.3万人,共发现疑似“脱保”“漏保”人员9714人,经过核实确认符合低保条件并集中审批办理的2287人,较好实现“应保尽保”。
扩大农村低保对象范围。我省将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巩固提升兜底保障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同时,聚焦“病残”“孤老”“弱小”等困难群体,科学实行6个月至1年以上的农村低保“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还加大对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让他们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200余万残疾人。今年我省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社会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人均月最低补贴分别提高到950元、1350元,全省2万名孤儿受益。与此同时,我省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自2020年1月起,全省1.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按照孤儿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临时救助“救急难”。我省对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他们渡过难关。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临时救助18.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亿元。为应对物价上涨,我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截至11月15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4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003万人次。
据了解,今年全省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预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6.9亿元,使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救助。
今年,我省再次提高低保标准,稳定托起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其中,农村低保标准由2018年的人均3450元提高到3860元,增幅11.9%,高于测算的省定脱贫线,惠及269万农村低保对象。为应对物价上涨因素对保障对象生活的影响,我省建立了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农村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从2018年的人均4485元提高到今年的5018元,49万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不发愁。
实现精确施保,前提是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今年,省民政厅配合省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着力纠正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全面复核排查2018年以来低保退出人员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共249.3万人,共发现疑似“脱保”“漏保”人员9714人,经过核实确认符合低保条件并集中审批办理的2287人,较好实现“应保尽保”。
扩大农村低保对象范围。我省将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巩固提升兜底保障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同时,聚焦“病残”“孤老”“弱小”等困难群体,科学实行6个月至1年以上的农村低保“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还加大对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让他们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200余万残疾人。今年我省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社会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人均月最低补贴分别提高到950元、1350元,全省2万名孤儿受益。与此同时,我省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自2020年1月起,全省1.9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按照孤儿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临时救助“救急难”。我省对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帮他们渡过难关。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临时救助18.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亿元。为应对物价上涨,我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截至11月15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4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003万人次。
据了解,今年全省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预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6.9亿元,使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救助。